三方房屋租赁合同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三方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三方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 法定代表人:杨继学
使用方(丙方):________
性别:_____,所属部门: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其中 元整(: )由乙方(□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支付甲方,剩余差额 元整(: )由丙方(□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支付甲方。
租金支付方式: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由丙方支付甲方,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丙方可代为维修,
2、因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 ……此处隐藏4429个字……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因给甲方造成损失而对甲方的赔偿。
6.4 在承租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所负的一切对外债务也无权及不得以房屋利益交换。
6.5 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本合同时,原由乙方出资进行的室内装修及其他装备,除有关经营专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其余整体装修部分不得拆卸或损毁(双方另有协议除外)
6.6 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租用房屋的结构需要重新装修,对甲方原有设施进行改变,必须经甲方认可方可进行。
6.7 乙方应爱惜使用甲方的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原状,在无法修复的情况下照价赔偿。
6.8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使用该房屋的公共部分与公用设备,并保证完全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上所载内容。
6.9 因乙方对该房屋使用、管理、维护不当致使人身、房屋或财产受到损害时,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10 乙方在未违反本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七、违约责任
7.1 自签约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要求退租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补偿金,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期租金及保证金;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租金及保证金,并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
7.2 当本合同期满同日,乙方应将该房屋及其设施依约完整(正常磨损除外)交还甲方,不得借故存留个人物品,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7.3 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租赁押金,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缴付租金或租赁押金,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总额的5%作为滞纳金。
7.4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
A、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B、无故拖欠租金超过十五天(另有协议除外);
C、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抵押等。
八、使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
九、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证件审查
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甲乙双方均应出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并附于合同之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争议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继续履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另一份由丙方监督保存。
十五、丙方在本合同期内有监督本合同执行的义务,若双方发生纠纷,由丙方协助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丙方:北京军港精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3920 经纪人签字: 资格证书号: 公司电话: 代理人电话: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订,甲方谨在此确认。
三方房屋租赁合同6合同号: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
出租人:成都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出租房屋给乙方使用 事宜,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用途
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在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150号“成都高新国际广场” 座(暂 定名)第 层 部分位置,建筑面积约为 ,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一楼层平面图(用阴影表示部分)。该面积作为实际计租面积,双方不再就使用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甲方出租的房屋为商铺,乙方租赁经营,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改变房屋租赁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年的租期结束之日起算,免租期 个月(含装修期和试 营业期),即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自 年月 日起正式计租。
2、租金第一、二、三年(即从 年月 日起)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每季度共计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全年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
3.租金以每 个月为一付款周期,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赁房屋的租赁原则。租 赁于房屋交付前七日内交足,以后的租金均应在下一付款周期开始前七日交足。
4.甲方收取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5.乙方所交租金仅为所租赁的房屋租金未包括物业管理费、电费、空调使用费等使 用房屋所发生的费用。电费、水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自签约当日须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的款项: ¥币: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给所租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正常的自然磨损除 外),乙方应将所租物业回复原状,否则,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可以从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合理的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相当于租金的房屋使用损失,保证金不足以抵 扣部分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房屋使用所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公用事业费 用,甲方有权从其保证金内提取上述费用和因延迟缴纳上述费用产生的滞纳金、违 约金等,同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至相当于同期两个月租金的金额,否则视为乙方毁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 年度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5、合同届满后,乙方将所租物业回复原状,并付清所有的费用,经甲方及大楼之物业 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正常磨损除外),且乙方在租赁 期间无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即在15日内不计利息将履约保证金返还 乙方,保证金不足抵扣欠费的,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在5日内予以补足。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