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劳动合同合集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合同 篇1 篇一(教 师)
聘用人:
甲方: 西安美中培训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一致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全职员工: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在试用期内学校及员工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员工和其先前的工作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聘用岗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
三、劳动时间
本合同签订人员为全职员工,实行固定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60小时。
四、薪资福利
1、聘用期内,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表现于每月号支付相应的工资,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
2、工资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工资额定为试用期/月,转正工资 元/月。
3、支付方式: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4、乙方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甲方规定的其他假期。
5、甲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对薪资福利制度等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本协议的雇佣报酬及福利待遇等按照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①根据甲方自身情况制定和调整教学计划,根据教学计划对乙方工作完成情
况、教学过程、教学质量及教学进度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在结果基础上对乙方进行奖惩。
②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教学计划要求进行授课。
2、乙方权利义务
①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②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教学计划。
③课前认真备课、编写教案,按时授课,不迟到、早退、不拖堂,保证授课时间、质量、授课态度认真细致。
④上课时衣着得体,对待学生耐心亲切,对家长礼貌谦逊。
⑤积极配合甲方检查,达到甲方教学计划中教学过程、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等相关要求。
六、保密协议
1、乙方任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甲方资料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不得使用甲方资料为除甲方外的其他任何人或单位谋取利益,损害甲方利益。(甲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体系、运营体系、知识体系、各类手册、规章制度、文件、教材、知识点、重点难点解析、教学讲稿、PPT文稿、教案、例题、学员资料等。)
2、本协议的竞业限制期为1年,即在本协议终止、期满或解除后1年内,乙方必须仍然遵守本章第一条的约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内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因需要变更合同时,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合同基础上签订变更协议,该协议作为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①乙方试用期间被甲方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乙方提供资料、证书等材料含有不真实信息的。
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执行甲方教学计划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③甲方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应当予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④因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的。
⑤严重违反甲方制度、严重失职损害甲方利益的。
⑥乙方患病或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或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
工作的。
⑦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换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离职,否则按自行离职处理。
4、有下列情形的,双方可自行解除合同:
①试用期内;
②聘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八、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西安美中培训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二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联系电话:乙方: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试用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三)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四)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有权延长乙方的试用期,但试用期的最长时间必须符合劳
动合同法的规定。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
1.按约定取得劳动报酬 :底薪:本科1100元/月,专科1000元/月+课时费+周末辅导费+一对一课时费+招生提成(招一 人 50元)+全勤奖100,晚辅导不单另付费,属于底薪所支付的部分,辅导期间每次考核合格的课时5元/次。周末辅导双倍工资(底薪 ÷22.5×
2)招生提成是指个人在校外所招学生所得,每招一人提 50元。多招多得,奖金根据个人表现,由甲方酌情奖励。
2.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六,每周共工作六天,周一至周五工作6小时,周六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38小时,任课教师依课表正常上课,依办公时间坐班办公,则视为完成劳动时间。非教学人员,周一至周六劳动时间不足38小时,可劳动7天补足38小时。因工作需要,甲方还需要乙方加时的,乙方须予服从。正常国定节假日、校定月假日需加班,按相关规定另行付加班工资。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休息时间(调休)。
4.乙方依 ……此处隐藏12753个字……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经过考核,对具备条件的乙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四、工作纪律:
乙方违反法纪、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
(一)聘用合同的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的;
2、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死亡的。
5、无期限合同的约定终止条件:
1)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后,无岗位人员实行半年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仍无科室聘用的,将委托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一年半,待岗满两年后仍无法安排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其他无岗位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无科室聘用的,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岗位聘任期满,受聘人员应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无特殊情况三次不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合同终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终止。
5)已到达或超过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延长退(离)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退(离)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合同终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合同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第5项除外),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国内外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第5项规定的情况,又无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经济补偿:
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训、分房等费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满合同所签订的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XX医院聘用合同制职工违约赔偿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住房:按医院有关住房分配条例执行。
(二)报考研究生或其它进修: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规定办理。在执行中,如发现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适当补充。
九、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经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未成的。可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或委托代表):
(签名盖章)
日期:
乙方:
登记单位: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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