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劳动合同范文八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乙方(员工)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了加强门诊部的管理,保障门诊部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门诊部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门诊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门诊部从事 工作,乙方职称 ,担任 职务。
二、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年,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 工作时间
甲方因门诊部医疗工作特点,规定每周休息 天。
四、 工资待遇
(1)乙方的工资待遇,基本工资每月 元,其它待遇由门诊统一考核发放,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己申报,
(2)本市内聘用人员,原无参加社保和医保的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强,证件齐全,愿长期在本门诊的,甲方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由甲乙双方按规定比例交纳。
(3)外地聘用的医务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报酬待遇等方面体现,乙方自行交纳。
五、 劳动纪律
(1) 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精诚团结,工作互相协调。
(2) 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保证医疗安全。
(3) 爱护甲方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4) 不以门诊部的名义进行个人经济往来,不进行或参与有损门诊部声誉的活动,言行不干涉甲方的经济运作和门诊部发展。
六、 合同的变更、解约和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 乙方严重失职、徇私舞弊,使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 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乙双方工作不协调,严重影响工作的;
有下列情况者,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
(2) 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继续从事医疗工作的;
(3)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乙双方如因上述情况解除合同,均不必陈述理由,在二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终止本合同和甲方给予的工资及其它待遇。
七、 其它事项
(1)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的,可在合同期满拾日内双方重新订合同;
(2)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发生的一违法行为和民事纠纷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劳动者随意走人,给企业造成损失怎么办?工作了一年,还是临时用工合同怎么办……昨天,在文昌广场上举行的关于《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咨询会上,许多企业代表和员工提出了自己的困惑、疑虑。记者采访了解到,之所以产生各种纠纷,归根结蒂源于新法实施前,劳资双方还存在着三大认识误区。
镜头一:企业怒斥职工突然辞职拿着厚厚的一摞材料,扬州某琴行人力资源科负责人怒气冲冲地赶到咨询现场。原来该琴行的一位教师上午打了个招呼要走人,下午就不上班了,不但安排好的钢琴课没人教,而且这个老师还带走了一批学生。记者看到,该负责人带来了离职老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等所有材料,该负责人质疑说,都说《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用付违约金,那么像这样的情况已给公司造成损失了,能不能追偿呢?
镜头二:工作一年仍签试用合同在咨询台前,老马和同事徘徊了很久,总是话到嘴边就咽下去了。记者上前一打听,得知他们是某小区的保安,这两天公司要和他们签合同,还特地召开了大会。但给他们的合同书不是《劳动法》的版本,也不是《劳动合同法》的版本,而是企业自己做的。为了拿出证据,老马偷偷复印了一份出来。记者看到,文本抬头写的是《试用期工合同》,由于是试用,里面的社保、工资约定等款项一个也没有。
最令老马气愤的是,当他们提出异议的时候,公司竟扬言合同只有这一种,不签就走人。
镜头三: 月薪两千而补偿金才一百“没有人会嫌钱多!”小张是市区某外贸公司的职员,前两天在单位跟领导顶了几句嘴,老板就把他给踢走了,并大方地支付给他700元经济补偿金。小张找他理论,老板声称经济补偿金都是按工资计算,小张的工资就是700元,奖金不算。小张说,她在公司属于骨干,月薪至少20xx元 ,现在却要按最低工资拿补偿,明显不合理。
没有工资卡,小张就把自己的工资存折带到了现场。记者看到的工资记录,每月都在20xx元以上。那么离职时,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到底是基本工资还是所有收入?
详解三大误区误区一:认为只要签合同就行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合同与劳动合同分离并对立了起来,认为签了试用期合同不仅可以使其处于“主动”地位,还可以将双方关系就此固定了。同时还企图利用试用期,逃避责任。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无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专家解读:单签“试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合同。按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这一规定,所谓的试用期合同,实际上名不副实,劳动部门一直视为劳动合同,这让原本可以试用职工的企业失去了试用的权利。而一旦合同无效,都视为正式用工,用人单位反而事与愿违。此外,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用工事实业已形成,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误区二:补偿金按最低工资算明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详细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各种情形,如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解除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等等。而从记者现场了解的情况看,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时,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支付和以工资总收入为基数支付相比,会存在较大的差异。目前用人单位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做法大相径庭。有的只算工资,有的统一按照最低工资,而大方一点的把奖金也算入其中。
专家解读:补偿金标准有规定。
按照规定,职工的奖金属于工资的构成部分,如劳动者一年中,用人单位每月一直是按20xx元标准支付工资的,因此在计算其工资时,应将该笔款项计算在内,用人单位不将奖金计算在内,不符合国家关于工资的构成规定。
用人单位在支 ……此处隐藏6713个字……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试用期间,经甲方考核,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本合同予以解除。
劳动合同期届满即终止执行,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 工作岗位及工作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自身特长,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职务说明书另订)。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生产、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如特殊情况须延长工作时间,甲方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加班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换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得无理拒绝。乙方对工作变动不服,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诉,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劳动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按照国家及本单位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岗位,按每月
元人民币支付工资,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工资标准的 %。如
乙方工作出色,甲方根据有关考核规定给乙方加薪,如乙方岗位变动,则按甲方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甲方应每月五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
根据社会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如需提高工资水平,由甲方另行规定。
第五条 劳保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内,甲方每年为乙方购买劳动保险。
如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负伤、致残或死亡,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余一概由乙方负责。
乙方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乱纪活动致伤、致残、致死的一切费用自负。 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有关福利制度实行。
第六条 劳动纪律: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订的《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形象,努力做好工作。
乙方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经法人代表授权方可,未经公司授权或以乙方个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均由乙自行承担。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失职,徇私作弊,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数额达伍仟元以上(含)的;
3、 违反《员工手册》,符合其“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4、 员工提供虚假个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重要证明材料,致使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后,经公司调查证实,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5、 蓄意损害公司财产,造成不良影响的;
6、 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
7、 组织职工擅自罢工,有意制造事端的;
8、 办公时间内进行娱乐、赌博活动的;
9、 改、伪造单据、证明材料的;
10、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11、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12、 其它触及刑法及行政强制性规定行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劳动法给予经济补偿: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2、乙方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公司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5、国家劳动法上规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 乙方劳动人事档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双方以本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依据。
二) 甲方根据需要可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签订培训合同,培训费按培训合同约定内容支付。
三)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对外泄露,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在甲方单位任重要岗位职务(所有财务人员、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等)须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仔细阅读、学习了甲方的《员工手册》、《部门工作职责》,并自觉遵守。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8社保“一卡通”将首先实行省级统筹,预计两年内实现;而跨省市的人员流动的社保转移和接续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开始了前期调研,预计年内即可出台。
昨天,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招待会,邀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副部长孙宝树,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副部长就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回答中外提问。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社会上就出现了许多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有点超前了,是不是应该修改。对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认为,《劳动合同法》不是一个修改的问题,而是一个要认真贯彻执行的问题。“我们也注意到,在贯彻《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中有一些不同的意见、不同的看法。”孙宝树说,“我认为,这几种认识都是对《劳动合同法》没有全面理解,或者是理解片面、理解不正确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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