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劳动合同汇编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合同 篇1《劳动法》对劳动者利益保护的不充分而引发的争议越来越多。主要是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低,内容不规范劳动者权利得不到保障,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在经过对《劳动法》实施十多年实践运行的总结,并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劳动合同制度的基础上,我国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这部法律从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等多个方面对劳动合同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加强了对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保护,对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劳动合同法》涉及我国用工制度,影响重大,从制定之初就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本文试图以劳动合同单方解除为切入点,对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单方解除制度对我国劳动者利益的保护问题进行研究,同时针对有关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的建议。
一、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含义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解除一般发生在劳动合同订立生效以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如果双方处于商谈阶段或是合同还没有签字,就谈不上解除。如果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其法律后果是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单方的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①]。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的解除必然会给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制度中最关系双方利益的行为。
(二)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
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我国劳动立法对单方解除,规定了严格的法定条件,包括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
单方解除权为法定权利,主要体现在:一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法定的。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明确规定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除此之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属于违法解除。二是行使单方解除权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如提前30天通知。三是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是一方单独的意思表示,不需要对方同意。四是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宣告终结,已经履行的继续具有法律效力,没有履行的不需要再履行。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合同法的一般原理[②],合同的解除针对的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因为,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也就谈不上解除。但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39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效的劳动合同。这样的规定在法理上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按照合同法的理论,无效合同并不存在解除的问题。如果将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就可以避免法理上的障碍,因为可撤销合同过了除斥期间就成为有效合同,自然可以解除;如果当事人在除斥期间行使撤销权,因为撤销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法理上也可以顺利成章。笔者认为,虽然目前的这种规定,有利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时能获得经济补偿,但在法理上确实需要立法机关作进一步的解释,以免引起理解上的混乱。
二、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分类
根据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理论研究和法律规定,可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其进行分类。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按照行使单方解除权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对不同主体的单方解除,立法规定了不同的要求。就劳动者单方解除而言,立法仅规定了劳动者行使即时解除权时需要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对于预告解除,没有任何实体上的限制。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来说,不管即时解除还是预告解除,都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而且,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根据条件的不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用人单位辞退无过错劳动者时,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二)单方预告解除和单方即时解除
按照一方行使解除权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另一方,分为单方预告解除和单方即时解除。预告解除是指需要提前一定时期通知对方以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即时解除则是指在通知对方的同时,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下,法律赋予无过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三)有过错解除和无过错解除
按照解除原因是否有过错,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分为有过错解除和无过错解除。所谓有过错解除,是指由于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已经达到法律所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辞职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过错辞退。这种过错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主动权在无过错方,而且,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行使。所谓无过错解除,则是指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一方当事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种状况下,法律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时,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即预告解除。在解除的法律后果上,立法不仅对用人单位无过错解除规定了严格的法定条件,而且还要求用人单位对辞退或辞职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
(一)劳动者单方即时解除
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当出现法定事由时,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随时通知解除,也被称为“劳动者的特别解除权”。现实生活中,有的用人单位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让劳动者在无防护设备的环境下劳动;有的用人单位任意克扣、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职工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38条明确规定,出现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行使无条件的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 ……此处隐藏9973个字……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 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 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出现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劳动合同 篇9单位领导:
我叫XXX,女,XX岁,大专文化,XXXX年XX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XXXX营业所上班。
两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我在XXX营业所上班。由于该所地处闹市,因此,上班时间工作之忙,业务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为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贵单位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数好每一分钱,给客户一个满意的服务。由于我工作认真、过细,两年来不仅未发生一笔误差,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二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两年来,在爱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现在,五笔打字,ABIS操作等项业务工作我都烂熟于胸,操作流利。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两年来,我个人在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客户时间的事件。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单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 篇10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
一、试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有效期为 个月。
二、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 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基本权力与义务:
1.甲方的权力。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五、乙方的基本权力和义务:
1.乙方的权力。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力;
·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力;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力;
·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力,合同范本《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力、义务:
·试用期满,经以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试用期乙方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承担 %(90%),乙方承担 (10%);
·试用期甲方一般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如乙方被正式录用,可补办有关险种,从试用期起算;
·试用期,乙方请长病假10天、事假团党委计超过7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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